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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 相关监管政策或将出台

发布时间:2014-08-18 分类: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依靠大数据、批处理等网络技术及平台,以其交易方式灵活、业务处理高效的特点,发展势头迅猛,“俘获”了很多消费者的心。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双重因子,决定了风险远比传统金融更为复杂。然而,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却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导致了长期以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鱼目混珠,加剧了风险的存在。

早在今年4月,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表示,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份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就尚未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沟通交流。据悉,该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尚未明确,估计今年年底有望出台。这预示着长期处于空白期的互联网监管将被填补。

据这份《指导意见》显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是为实体经济服务,一方面要支持其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一方面也要限制其野蛮生长、防止金融风险。在监管方式上,互联网金融将按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保险等进行分类,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有业内人士表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银监会负责P2P、证监会负责众筹,已是普遍共识。

在第三方支付层面,《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此举被业内人士视作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2014年3月,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正是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P2P层面,在最近的一次公开讲话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银监会正研究P2P监管规则,将尽快推出,最主要是不能搞资金池,更不能去挂担保公司。业内由此认为未来P2P“去担保化”将成为趋势。众筹层面,近期证监会针对股权众筹召开监管细则方面讨论会,多方众筹公司参与了会议。

据相关报道,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业内人士普遍的观点是,《指导意见》将明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是服务实体经济。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表示,《指导意见》里定位“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希望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国家之所以支持互联网金融,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能够撬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局限性,更多服务于中小企业、普通个人消费者群体,弥补传统金融体制的短板和不足。”许泽玮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多元化和创新性,监管可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只要不涉及一般公众集资的方面,在监管上都可以留有一定空间。

央行金融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不久前曾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研究制定不能一蹴而就,目前仍然需要行业的自律管理。”在监管自律方面,可能将依托新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未来要设立互联网金融网站,有可能需要先申请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能申请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资格。有知情人士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雏形已成,目前第一批会员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会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健康发展”是其中的关键词。希望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能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保驾护航,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及中小微企业服务。

来源: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